12月1日,甘肃省政府新闻办公室对媒体宣布,甘肃省高速公路限速新标准将于2007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届时,甘肃高速公路最高限速标准将由原来的100 km和80 km调整为:高速公路一般路段小客车最高时速120km,其他机动车最高时速100km。(12月2日《兰州晚报》《高速公路限速标准要提高》)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七条:“行人、非机动车、拖拉机、轮式专用机械车、铰接式客车、全挂拖斗车以及其他设计最高时速低于七十公里的机动车,不得进入高速公路。高速公路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不得超过一百二十公里。”
然而,在过去的时间里,甘肃省的高速公路一直将最高速度限制在100和80 km这两个时速段内。这个速度让行驶在甘肃省境内的司机十分不爽。一些外地司机常常抱怨:这么好的路为什么就不让放开跑呢?
“收费是按高速公路标准收的,却不让按高速公路限速跑,这不是服务‘缩水’吗?”经常有司机发出这样的疑问。
事实上,绝大多数司机并不理会高速公路上的限速标志,仍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限定的120km 速度行驶,如果没有遇到巡逻交警算你幸运,否则就要受到交警处罚。
今年2月28日《人民日报》以《收“高速费” 走“低速路” 甘肃高速公路竟限速80公里》首先报道了发生在甘肃的这种怪现象。
甘肃的高速公路主要包括已通车的巉柳、柳忠、忠树、树徐、尹中、刘白、白兰、兰临、兰海、古永、永山、山临、临清、清嘉等14条高速公路,总里程为1016.8公里。其中对973.2公里的高速公路路段实施分车型限速,即小客车时速限制在60—120km/h,其他机动车时速限制在60—100km/h内,占总里程的95.7%;对隧道、特大桥、长下坡等43.6公里的高速公路特殊路段分别按设计时速限速60km/h或80km/h,占总里程的4.3%。
由于公路设计、施工由公路部门实施,而道路执法又由交警执行。从保证安全的角度将车速限制越小越安全,但这种过度限速并没有充分考虑重型车和小型车在安全性能上的差异,也没有考虑效率和安全之间的适当关系。加之收费是按高速公路收的,可又不让缴了费的汽车放开跑,显然,从服务合约有失公平。
这次甘肃省组织有关部门在科学论证的基础上,又借鉴其他省的先进经验,提高高速公路限速标准,应该说是个明智之举,体现了实事求是的精神,是高速公路使用价值的回归。
2006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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